【民眾黨團臉書更新】司法官,可以公然說謊?
司法官,可以公然說謊?

台北地檢署檢察官林俊言,在去年10月11日及14日,兩度帶著書記官直衝醫院,「訊問」保外就醫的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威逼利誘,要沈慶京作假供,只要聽命咬出柯文哲收賄,可以換減刑;還恐嚇「再不出去,你的公司會被抽銀根。」

不是沈慶京當庭控訴,北檢檢察官違法不當偵訊的惡行惡狀,將就此蓋上法務布 。

可悲的是,北檢被揭穿後一再說謊,明明去年發了新聞稿承認去年10/11,檢察官有去醫院「訊問」,卻又改口是「視察」,還說有全程錄音錄影。但錄音錄影只有「幾分鐘」,當天林俊言檢察官跟沈慶京「互動」卻長達兩個小時,筆錄則記載「當事人保持緘默」。

隔了3天林姓檢察官再衝醫院,這次不但一秒鐘錄音錄影也沒有,也不通知被告律師,北檢至今還裝死不認,說只是去「請沈慶京務必保重身體」,檢察官真貼心~

同樣是檢察官出身的國民黨立委吳宗憲直言,在他擔任20年檢察官職涯中,從未聽聞有檢察官曾去醫院「視察保外就醫中的被告」!因為檢察官不是醫生,若要了解被告身體狀況,確認可否開庭,應該是用發函的,才會有醫院的完整證明。過去檢察官也被嚴格禁止私下接觸被告,台灣民眾黨團黃國昌總召更進一步調閱資料,發現近5年來,北檢只有2次檢察官去「醫院視察」紀錄,這2次都是林俊言,而被他視察的被告也只有沈慶京。

姑且不論林俊言檢察官,為何如此關心沈慶京,四天內兩度「視察」他?林俊言刻意避開律師訊問被告,就是違法,沒有全程連續錄影,也是違法。

法務部的檢察官倫理規範更規定檢察官訊問時,不得用強暴、脅迫、利誘、詐欺、疲勞訊問或其他不正方式。檢察官辦理刑事案件,應嚴守罪刑法定及無罪推定原則,非以使被告定罪為唯一目的。如今中華民國檢察官公然違法,還為了圓謊而一再說謊,就是人民不信任司法的最大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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