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委員被提名人,還沒上任已淪賴清德總統傳聲筒 總統府踐踏法治,將國家重要人事提名視為兒戲
針對台灣民眾黨團日前寄發問卷予考試院院長、副院長、委員被提名人,使民眾黨團可依據提名人回覆之內容,具體評估其資格及適任性,以善盡立法院實質審查之責任。今(15)日總統府卻透過發言人宣布:「『全體被提名人一致認為』,為一體尊重立法院三個黨團,以及尊重司法院大法官憲法法庭審判程序,應待立法院審查時程定案後,再進行答復」,台灣民眾黨團砲轟,總統府此番謬論,已是目無法紀、踐踏法治!

1、依據由賴清德總統公布施行之新修正《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29-1條第二項:「立法院各黨團或未參加黨團之委員,得以書面要求被提名人答復與其資格及適任性有關之問題並提出相關之資料;被提名人之準備時間,不得少於十日。」也就是說,立法院各黨團基於法律授權,得要求被提名人就相關問題進行答覆,並未規定三黨團都提問才需回覆。台灣民眾黨團尊重其他黨團做法,但考試委員被提名人竟以由總統府發布「尊重三個黨團,所以乾脆不回覆」之回應,來表達對立法院的尊重,簡直荒謬。

2、更為可笑的是,憲法法庭7月19日作出的暫時處分,並未裁定《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29-1條第二項停止適用,總統府發言人竟然說不回覆問卷「是尊重司法院大法官憲法法庭審判程序」,令人不知總統府上下係欠缺基本識讀能力、亦或根本是目無法紀!此舉更讓人民看到,賴清德總統是如何用憲法法庭當擋箭牌,讓考委被提名人可以躲在大法官後面,規避其應盡之責任。總統府帶頭違法、將國家重要人事提名視為兒戲,台灣民眾黨團表達最強烈之抗議。

3、考試院正副院長及考試委員本應超越黨派,獨立行使職權,如今被提名人對於是否履行其義務,竟然完全聽命於賴清德總統之指示,並由總統府統一代發聲明。如此之態度顯然自我貶抑為聽命於總統府之傳聲筒,如何讓人民期待渠等未來真正能超然獨立?

4、針對考試院正副院長及考試委員之人事同意權進行實質審查,係台灣民眾黨一貫之態度與立場。令人遺憾的是,自賴清德總統將提名之咨文送至立法院迄今,執政黨立院黨團從未正式提案,要全院委員會展開審查。尤有甚者,自今年六月底台灣民眾黨黨團一再呼籲立法院應行延會,繼續就考試委員人事同意權等重要議案進行審議,民主進步黨立院黨團卻悍然拒絕,令人不解。

儘管如此,台灣民眾黨黨團仍將一本初衷,針對總統提名的考試院正副院長及考試委員進行實質審查,忠實履行憲政機關之法定職責。當然,目前被提名人等,聽從總統府之指揮拒絕回應,台灣民眾黨黨團所提問卷之行為,將實質影響本黨團成員是否同意其具備出任考試委員之重要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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