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臉書更新】行政院覆議理由拿零分!胡說八道退回重寫!!!
行政院針對國會改革法案「所有」通過條文都要提覆議,七大理由令人驚呆了!不僅通篇說謊造謠,甚至連通過民進黨版本的條文也要覆議;行政院這張覆議考卷,只能給0分,不能再高!

一、沒有實質討論,違反民主原則?錯!
國會改革經過1場專報、3場公聽會、2次司法法制委員會討論、3次黨團協商,院會大體討論、逐條討論,哪裡沒討論?真正違反民主的,是不斷攻擊抹黑、狂提散會動議的民進黨。

二、混淆雙首長制,質詢總統違憲?錯!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四條第三項規定,立法院可邀請總統至立院「國情報告」。賴清德總統競選時也曾說「總統有義務到國會去進行國情報告,接受立法委員的國情質詢。」選上就耍賴?!

三、無差別調查民眾,聽證範圍過廣?錯!
《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45條,立院得經院會決議設調查委員會行使調查權及調閱權,條件嚴謹。且多針對涉及政府採購案或是承攬政府重大公共建設案之違失或弊案才會調查,對事不對人。立法院自1998年以來,平均一年僅成立一次調查委員會。時間寶貴,不是所有立委都像黃捷一樣,浪費質詢時間作秀,問官員早餐吃什麼。

四、漠視正當法律程序,違反程序正義?錯!
國會改革法案所有過程皆符合中華民國法定立法程序。並且修法後聽證調查的程序保障,包括證人的拒絕證言權以及事後的司法救濟;一般證人到法院出庭作證無法有律師在場陪同,聽證程序只要經過主席同意,還可以攜帶律師或其他專業人士到場協助,更加強化了對於民眾的程序保障,遠比一般到法院出庭作證的程序保障更高。

五、無期限審查人事同意權,空轉政府重要職缺?錯!
《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29條修正,僅規定人事同意權審查「不得少於」一個月,才能充分審查而非只是當個橡皮圖章。況且國會改革修法前,現行的人事同意權亦未規範審查期限,難道過去政府都在空轉?別再拿NCC委員人事沒通過就不能進口新哀鳳的那套說法唬爛老百姓!

六、「藐視國會」定義不明,恣意擴大立院職權?錯!
必須要是公務員就他所知道的重要事項說謊,才會被依法追訴責任,且是由「檢察官起訴、法院審判」,何來擴大立法院職權之說?

七、「懷疑」官員虛偽陳述,即可課刑責?錯!
《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25條修正,在國會說謊的官員,由主席或質詢委員提議,出席委員五人以上連署或附議,經院會決議後,才能移送彈劾、懲戒,或交法院追訴其刑事責任,難道法院可以僅憑懷疑就將人起訴?當然不可以啊!

「泰」離譜!卓榮泰院長這次交出0分考卷,死當!民眾黨團對此感到非常遺憾且失望。執政黨完全沒有和在野對話協商的意思,為了自己的政黨利益,恣意造成國家社會對立、撕裂。我們認為,行政院不應以粗製濫造的假訊息圖卡與無證據的懷疑主義,醜化國會透過民主程序所訂定的法律。考卷退回重寫,不要再執迷不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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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擊假消息,不能少了你!


民進黨跳票芭樂、昨是今非,為了護航政府官員說謊卸責,議場內綠委野蠻暴力衝突干擾議事,議場外中央廚房炒作造謠、認知作戰。

打擊造假,從事實出發。台灣民眾黨整理了一系列澄清圖卡與影片,還原國會改革真相,打臉「綠能你不能」的雙標嘴臉。

📌謠言澄清懶人包
https://www.tpp.org.tw/newsdetail/3408
📌國會改革澄清圖雲端專區
https://reurl.cc/70K9R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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